講道大綱:至死忠心 太5:10-12
一.為義受逼迫的人─有福的原因
– 因為天國是他們的(v10)
– 因為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(v12)
二.為義受逼迫的人─蒙福的態度
– 應當歡喜快樂(v12)
結語: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,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,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。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,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,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。不但賜給我,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。(提後4:7-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