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教會」這詞彙是從希臘文(ekklesia)這字譯過來。「教會」是指一群蒙神呼召(彼得前書2
: 9),因信基督而罪得赦免的人。他們聚集共同敬拜神,傳揚福音,並遵從神的命令彼此相愛,讓神的靈在他們中間自由運行和帶領的一個團體。
基督是教會的元首(以弗所書 1: 22-23),「教會」是基督的身體 (哥林多前書
12: 27、羅馬書 12 : 5)。我們「全身都靠祂聯絡得合式,百節各按各職,照著各體的功用,彼此相助,便叫身體漸漸增長,在愛中建立自己。」(以弗所書
4: 16)身體各部份要彼此幫助,以能建立俊美的肢體「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,越發給它加上體面;不俊美的,越發得著俊美。我們俊美的肢體,自然用不著裝飾;但神配搭這身子,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」(哥林多前書
12: 23-24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