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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的意志:是豐富的,是堅定的。因祂決定要創造萬有,萬有就因祂而造。「因為他說有就有,命立就立。」(詩篇33:
9) 祂對人的愛不變,無論人如何叛逆祂,神仍然愛人,永不動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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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的思想:生命的表現是思想。思想產生知識、計劃、籌備…。神在創造中顯示出祂精密的計劃。因此祂是有思想的主,又是一位又真又活的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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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的感情:神是很有感情的。因此當祂看見人犯罪時,祂會憂傷(創世記6:6;詩篇78:40…)、難過,因為人的叛逆和離棄祂。雖然人不配得祂的施與,祂仍滿有恩典(詩篇86:15;馬太福音20:1-16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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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的自我意識:神是自有永有的神(出埃及記3:3-15)。人不能用任何智慧去完全了解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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